连呼巴掌,夹杂着嘶吼、哭喊、尖叫,场面暴力混乱。令人惊愕的是,施暴者是人高马大、怒气冲天的年轻父亲,被打的是还坐在婴儿座椅上、惊恐不已的幼子,旁边劝阻的母亲手忙脚乱,无力招架。日前,这段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网友义愤填膺。事发地安徽巢湖的警方调查后发布通报称,施暴者已被公安局传唤到案,调查取证工作正在开展中。
从警方通报的内容可以看出,此事发生于4月14日晚,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父亲程某情绪失控,殴打幼子。仅凭十几秒的视频,我们只能看到施暴场面,事情起因经过如何,暂未可知。但不管发生什么家庭矛盾,将怒气宣泄在孩子身上,是绝不允许,也绝不可容忍的。这还是一个坐在婴儿座椅上、还需要大人喂饭的孩子,面对这样的殴打虐待毫无抵抗之力。敢问,幼子何辜?正如很多网友留言所说,“枉为人父!”
于理不容,于法更不容。反家庭暴力法明确提出,对任何家暴现象一律采取“无禁区、零容忍、不问动机”的措施。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都明确禁止采取粗暴方式对待孩子。情绪失控,殴打幼子,等待这位父亲的,必将是法律的惩罚。
家暴发生于家庭内部,具有隐秘性,如果不是通过网络视频等形式外传,那就鲜为人知,就可能发展至危险境地。3月底,安徽淮南一对夫妻发生争执,丈夫将妻子殴打至昏迷,后者经抢救无效最终死亡。施暴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孩子不是私产,想打就打。家暴不是家事,想瞒就瞒。
防范家暴,需要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家暴的全面认识,特别是树立“施暴者须为其不法行为负责”的意识。家暴发生后,要鼓励受害者战胜恐惧,坚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直接报警,可向当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可向当地妇联维权工作站或者妇联与民政部门联合设置的临时庇护所求助。对施暴者,一定要依法追究责任,才能有效震慑施暴之手。(本网评论员 陈锐海 胡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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