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星岛网”消息,前年11月香港理工大学发生的暴力冲突事件中,有3人被裁定暴动罪成立,这3人今日(25日)被香港区域法院分别判处监禁5年2个月、5年、5年8个月。
香港“星岛网”报道截图
报道称,香港理工大学前年11月发生暴力冲突事件,多人被拘捕被控触犯暴动罪。香港区域法院法官王诗丽经审讯后裁定厨师郭俊明、运输工人丁培基及服务员蔡润庭暴动罪成;补习老师姚俊晖和郭俊明另因身藏胶索带,同被裁定“持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罪成。
法官今日在区域法院表示,涉案暴动十分严重,现场多人投掷汽油弹、砖头等,视现场为战场,所以判刑需迎头棒喝,阻吓集体暴力行为,判处郭俊明监禁5年2个月、丁培基监禁5年、蔡润庭监禁5年8个月,姚俊晖则判监禁8个月。
左起:郭俊明、丁培基、蔡润庭(资料图)
郭俊明等人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与佐敦道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郭俊明、姚俊晖另分别被控“持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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