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15日消息(记者王晶)1月2日,四川江油一辆重型半挂牵引罐车与客车发生碰撞,事故致8人死亡19人受伤。这起备受公众关注的事件,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事故主要原因系超载超速。对货车超载现象的屡禁不止,多位交通专家表示,目前山东等多地已开展“非现场执法”治超,其经验值得全国推广、借鉴。
资料图:2021年4月1日,湖北荆门,高速公路服务区满载货物的大货车(图片来源:CFP)
超载原因多重因素叠加 货车司机也“内卷”
近年来,多部门“治超”力度不断加大,我国道路超载现象虽有明显好转,不过由于多种原因所致,这几年在交通运输路上仍出现了不少“百吨王”。
就在近日,为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湖北、四川等多地加强夜间整治,仍查获多个深夜上路的“百吨王”。记者了解到,按照2016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相关标准,对于超载的认定,将货车按照2至6轴分为4个大类。其中,四轴汽车列车总质量不得超过36吨,五轴汽车列车总质量不得超过43吨,六轴汽车列车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
针对超载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柱庭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分析,超载超限产生原因由多种因素叠加形成,包括运输业上下游、就业、经济结构、竞争、价格管制等。
而对于货车司机明知超载有风险仍铤而走险,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中心主任程世东认为,主要原因在于部分地区公路货运市场仍是弱小散的市场,部分中小货运企业仍然靠价格竞争。
林仁(化名)就是位常年在公路上“游牧”的货车司机,“这个行业门槛在降低,涌入的人越来越多,所以随着货车司机变多,供大于求,就开始了恶性竞争。”他坦言,同行之间互相抢市场、争货源,运价就一点点降了下来。此前,在一家货车物流平台工作的杨洋也感同身受:“通常情况下,一些个体户会把车挂靠在运输公司下。每个月要交一些挂靠费等,所以只有多拉点才会有利润。”
资料图:治超非现场执法信息中心(央广网记者 王晶 摄)
依托新技术 多地“非现场执法”治超经验可借鉴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运输服务与物流研究室副主任陆成云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称,市场逐利是主因,该现象的出现,说明公路运输领域在市场规范性、运输产业组织优化、运输服务提升等方面仍有待系统提升,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不过,各地情况有所不同,“有些资源输出省份,陆路运输是其主要的输出方式,这也导致运输成本居高不下。”程世东表示,要有效解决超载问题,除了降低成本问题,惩罚力度也要再进一步加大。
记者关注到,针对超载,至今各地相关制度仍在不断细化。
例如,2021年11月,《北京市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办法(试行)》发布,并公布处罚内容,其中包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货运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恶性竞争方面,2021年11月3日,交通运输部发文《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其中特别提及“不得诱导货主不合理压价和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运输,不得诱导货车司机恶性低价竞争。”
一些新的治超手段也开始出现,据记者了解,受公安交警电子眼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鼓舞,交通执法部门在超限治理等领域也开始应用“非现场执法”。比如山东德州,借助非现场执法信息中心,将过往车辆的车牌、轴数、超限数据及图像等信息,实时传送至检测站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执法平台上。如果出现超限情况,就可以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立案调查,并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
而在道路桥梁的监测预警方面,也可以借助科技布局,福州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教授李苗裔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比如靠传感器设备,来实时监测建筑物和城市构筑物的形变问题。比如水泥在发生形变的过程中,会释放某种酸性物质。这种物质是可以被提前感知和测量到的,从而提前进行预警,对桥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维护和有针对性的修缮保护。
资料图:公转铁(图片来源:CFP)
公转铁?专家:降低社会货运成本才能标本兼治
张柱庭觉得,治理超限超载必须是多元手段,包括经济、社会、法治、宣传等,且要形成治理体系的协调合力,而非交叉掣肘导致失灵。
有人提及,在降低物流成本方面,从根源治超就要考虑“公转铁”,从而改变运输结构。
陆成云认为,促进运输方式结构的转变,需建立“干线+支线”联运组织对比全程公路运输组织的成本和效率综合比较优势,从而形成市场化驱动力。不过,当前,由于公路与铁路转运衔接环节的组织化水平仍不高,“公转铁”推进的市场动力仍待发掘。“需要依托国家物流枢纽等顶层枢纽,在全网统筹推进规模化、规范化联运组织,提高网络化组织效率。”他说。
另外,对于下游的物流行业而言,在程世东看来,铁路运输不能完全做到“门对门”的灵活运输,而且铁路更适合长途运输,在短途运输方面并不具成本优势。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如何促进公铁联运协同等方面实现降本增效,仍是政府及物流企业探索的方向。
2022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全国铁路和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0%和12%左右,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
因此,陆成云建议,眼下要先规范公路的市场环境较为迫切,避免“低质低价”竞争。同时,必须突出实现公路运输规模经济、网络经济的基本方向,开展对市场主体结构、组织方式、业态模式等的塑造,提高对接上下游的议价能力,稳定行业的合理劳动报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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