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河南登封市公安局第一时间作出回应并积极展开具体行动。
登封公安认识到,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安宁生活所需。首先,下半年我党二十大即将召开,这是全党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喜事和大事,必须创造一个和谐良好的政治环境。其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国正奋进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面对各种复杂艰难的挑战与考验,必须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第三,群众利益无小事,任何时候都必须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危害群众安全的违法犯罪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严打违法犯罪,是公安机关的常态化行动。所以,登封公安在提高思想认识、政治站位的同时,也深刻认识到了“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平安中国”建设促进登封经济社会发展。
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使登封公安认识到,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更有针对性。于是,典型案例梁云龙便浮出水面。7月1日,梁云龙再次被河南登封市公安局刑拘,随后进入登封检察院批捕程序。
据了解,梁云龙是由暴力“转型”为“软暴力”的黑恶势力,以“公司”形式、依托经济实体存在。其所涉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职务侵占、虚假诉讼、侵占共七项罪名。2020年4月,梁云龙因虚假诉讼罪被判处徒刑2年3个月。同时,其背景势力庞大,社会关系资源复杂。
现实表明,凡是黑恶势力能够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根本原因在于有一顶或多顶“保护伞”。此次公安部要求,要强化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雷霆手段,发起凌厉攻势,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打出声威、治出成效。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始终保持“零容忍”,坚持主动出击、除恶务尽,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团伙,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快查快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对构成涉黑涉恶犯罪的,坚决依法从严打击。显然,登封公安对一典型案例正式“亮剑”。
202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其包括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内容,体现了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六大亮点”。知情人表示,此次对梁云龙的典型执法,就是登封公安忠实实践新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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