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发出的首份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日,晋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与以往不同的是,保护对象是男性杨某,施暴者是其妻子曾某。杨某婚后经常遭受妻子曾某的打骂、威胁致使受伤,办公场所也被女方打砸,法院依法裁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杨某(男)与被申请人曾某(女)系夫妻关系。杨某称,婚后在家中,妻子曾某经常动手打骂他,且使用刀具对其进行人身威胁,致使自己受伤,其只能多次报警求助。此外,曾某还多次到杨某的办公场所,使用工具器械打砸门锁,这些暴力行为威胁到申请人杨某的人身安全。
近日,晋江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曾某向申请人杨某实施威胁、殴打、谩骂、恐吓、撕咬等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并禁止曾某在杨某办公场所的一定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杨某正常经营办公的行为。这是晋江发出的首份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中设立的一种制度,可以保护遭受家暴的当事人。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往往是男性,但也有出现女性家暴男性的情况。有的当事人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往往碍于面子,选择沉默和隐忍。然而,家庭不是家暴的遮羞布,家庭暴力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监督。
法官提醒,市民遭遇家庭暴力时,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是多久】
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
1、人民法院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方面能够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也就是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明确指引,使申请人知道被申请人不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可以向法院寻求帮助;
2、另一方面,人民法院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能够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被申请者,也就是家庭暴力加害人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使被申请人知道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只是其和申请人之间的事情,而是有代表过国家公权力的人民法院在执行;
3、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总之,法院对实施家暴者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