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都不愿养娃法院判不许离】
江苏夫妻方某(化名)和于某(化名)婚后育有一女,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此前方某曾提出离婚诉讼,但被判驳回。1年后,方某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孩子由男方来抚养。于某以自己工作不稳定又居无定所,且未离婚状态下孩子一直由其母亲照顾为由拒绝。法院审理认为,夫妻二人在抚养子女问题上互相推诿,严重违反婚姻家庭道德规范,且被告不同意与原告离婚,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离婚后女方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
1、离婚后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户口如下: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抚养权人所有;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孩子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