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区各参保单位、党群服务中心、职介机构:
按人社部及我市相关规定,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实行常态化管理,认证有效期为最新通过资格认证日期递延12个月。对超过认证有效期,多渠道无法联系或联系后仍未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暂停发放养老待遇。
为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现对区内养老金资格认证有效期于2023年9月到期的离退休人员开展认证预警工作。此部分离退休人员我中心未能自国家及我市有关部门获取到有效共享信息,且本人也未主动办理自助认证。请相关单位、党群服务中心、职介机构核实名单(见附件)中人员认证情况,通知并指导离退休人员或亲属按时完成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认证方式附链接)。
因9月为本年度认证预警高峰月,涉及认证到期退休人员较多,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位并耐心指导,遇到问题及时与分中心联系。
如何办理请点击以下链接:
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如何办理?
附件:2023年9月认证到期预警名单9月8日版本。(企业、机关事业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城乡老年人)
如有疑问请致电27686911、27686912、27686925.
南开社保中心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