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海峡两岸中医药传统文化研习营福州开营】
福州7月4日电(叶秋云许烨婷)第十四届海峡两岸中医药传统文化研习营4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开营。来自台湾的慈济大学、元培医事科技大学、大仁科技大学、弘光科技大学、辅英科技大学,以及福建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等18所两岸高校和机构的80名营员参加活动。
台湾营员代表、元培医事科技大学教师杨珮琳说,受新冠疫情影响,两年多只能“云”上见面,这次终于能够来到福州,非常开心,也非常期待。“希望每一位营员在这夏日好好享受营队活动,好好体验福建文化。”
此次研习营由福建中医药大学主办、南京中医药大学联办、福建省青年联合会指导,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线上研学活动6月26日开始,福建中医药大学校长李灿东、台湾中国医药大学教授孙茂峰等两岸专家录制了系列讲座视频,两岸师生齐聚“云”端,聆听专题讲座。而当天开营后,参与人员将赴南平武夷山、三明泰宁和尤溪等福建各地展开线下研学。
【中医药法哪一年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医药法明确了哪些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原则】
中医药法明确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原则具体如下:
1、一方面,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确立的一般性管理制度,中医药法可以不用重复规定,但并不影响其适用于中医药管理。如医师资格考试、医师的权利和义务、医师执业注册制度、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的基本管理要求,以及非法行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违法的法律责任等。
2、另一方面,即使是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有规定的,中医药法如果有不同规定,应当适用作为特别法的中医药法的规定。例如医师资格取得方面:依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但依据本法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也就是说,在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外,新设了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途径。又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方面:依据药品管理法等的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所有中药制剂品种,应当依法取得制剂批准文号。本法对此作了突破,规定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不需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
3、此外,考虑到军队的中医药管理具有特殊性,因此本条第2款明确,军队的中医药管理,由军队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军队有关规定组织实施。